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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政协委员:加强对保健品会议营销形式的管控

发布日期:2019年01月31日




  央广网西宁1月28日消息(记者刘泽耕)青海省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期间,青海省政协委员、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副院长赵成茂提案建议,加强保健品会议营销式管控,完善相关法律法规,加大巡查力度,规范营销会议和健康讲座,严格实行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准入制度,严厉打击违法会销行为。

  27日下午,赵成茂接受央广网记者专访时说,近年来,保健品营销模式日益丰富,其中最突出的就是会议营销。“营销者多以义诊体检、健康讲座等名义将老年人集中在一起,夸大保健品的功能疗效,利用许诺分红、免费旅游等各种手段,吸引老年人大量购买。”赵成茂说。

  目前,保健品市场鱼龙混杂,销售企业无需办理特定的经营许可证,只需办理可销售预包装食品的《食品流通许可证》,由于办理手续简单快捷,对企业资金和人员资质没有专门要求。保健品销售人员准入门槛很低,素质参差不齐,甚至有黑恶势力混迹其中;销售产品基本靠“套路忽悠”,满嘴术语、偷换概念,销售人员对自家产品也是一知半解,存在混淆保健品与处方药品、日常保养与正规治疗的概念,还存在虚假宣传产品功效,夸大保健作用,高价推销产品的情况;部分老年人缺乏辨别能力,往往掉入“诈骗陷阱”,甚至不遵医嘱被耽误治疗。“很多老年人盲目信从保健品,替代正常饮食,首先导致老年人胃肠不适,严重会引起肝肾功能衰竭,长期服用还会导致身体机制功能障碍,这样的例子在临床上很常见。”赵成茂说。

  为此,赵成茂提案建议,要尽快制定出台规范保健品销售经验行为的指导文件,明确保健品销售人员的准入条件,要求具备相关专业知识,实行职业资格考试制度,建立培训记录和从业档案,让市场管理和治安执法人员在监管过程中有章可托、有迹可循;市场监管和治安管理部门加大对保健品经营企业的巡防巡查力度,引导其依法依规经营;在完善保健品经营企业档案的基础上,逐步对保健品经营者实施分类分级管理,不定期抽样检验,并在市场监管信息发布平台和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上发布公开;任何企业销售保健食品必须取得含保健食品经营范围的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,不得在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核定地点以外的地方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销售;保健食品的广告发布、产品包装、宣传用品必须经过食药监管部门的审查批准;举办保健食品的宣传会、推介会、说明会等应到当地市场监管和治安执法部门报备;市场监管和治安执法部门加强与卫健委、居民社区(村委会)的协作沟通,联合开展对保健品的综合整治工作,对涉及虚假宣传、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保健品经营企业,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取缔,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企业经营者和销售人员,坚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  赵成茂说,老百姓自古以来就有对中医滋补的历史认同感,相关部门应该通力合作,将质量高、效果好、毒副作用低的保健品传承下去,让保健品体现其应有的价值,服务好百姓,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保健品市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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